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公示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该公司自 2022 年 3 月启动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委托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面指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第38 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审核后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钢管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4日,是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03年5月重新组建,注册资本4217.5万元,国定资产1.93亿元。是一家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为一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
八钢钢管属于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注册地址为开发区喀什西路545号501室,经营场所在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366号。八钢钢管主要产品有:1.8-14mm×50-900mm纵剪带钢、DN15-Φ325mm圆管、15×15mm-250×250mm方管、DN20-DN200mm热镀锌焊管、二波和三波护栏板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建筑、供水、排水、采暖、钢结构制作、消防等领域。企业2019年4月24日评为自治区级绿色制造企业,文件号《关于公布自治区第三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19]14号;企业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并于2023年5月23日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期间共实施11个清洁生产方案,共计投资1116.0033万元,经济效益为321.47万元,节电量124.8743万kW.h,节约天然气量28.8092万m3;环境效益为减少碳排放量1267.17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09t/a,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0.75t/a、减少颗粒物排放量2.31t/a。
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修改报告,认为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达到了验收条件,拟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企业名单如下: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9日
2024-03-07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血液制品生产线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血液制品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血液制品生产线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北区工业园冬融街39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血液制品生产车间、血液制品仓储物流基地、综合楼、单采血浆站及单采血浆分站等,购置并安装分装、制水、超滤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原料血浆处理量1500t/a。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399号
联 系 人:高超-13600991102
三、环评单位信息
评价机构: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
联 系 人:纪工-135178179726
邮 箱:171133959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项目区附近的群众及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现有2#坑区域
联 系 人: 钱鹏
联系电话:18935787607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 系 人:魏珍珍
电 话:15099570649
电子邮箱:569679289@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项目区附近的群众及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现有2#坑区域
联 系 人: 钱鹏
联系电话:18935787607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 系 人:魏珍珍
电 话:15099570649
电子邮箱:569679289@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影响评价公众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我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
选址选线:乌东煤矿现有2#坑区域
项目概要:在现有乌东煤矿2#坑基础上建设一座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包括固废填埋厂区,生产辅助及生活设施等,通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行实现生态修复、恢复地形地貌和补偿生物量的目标。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3600吨/天,填埋场库容1400万m³,服务年限19年。项目总投资88331.82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钱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93578760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办公楼
环评单位联系人:魏珍珍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09957064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13日
2024-02-26
公示丨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及环境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
经协会评选小组研究确定,拟评选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及协会环境管理先进工作者10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共五天。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协会反映。
联系人:柯丹
电话:0991-4607769 15349994784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197号天津港大厦8楼
附件: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及环境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
2023年12月11日
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