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审核类型为“双有(原材料有毒有害)”,管理部门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为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现向社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展江宏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油化工总厂 技术负责人:阎哲 固定电话:13899952313 企业基本情况: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峰合创公司),前身为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以下简称西峰工贸公司),成立于1986年。2022年6月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石化公司)对西峰工贸公司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名称变更为西峰合创公司,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国有控股,独立法人,西峰合创公司地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819号,与新疆新峰股份有限公司合署办公,纳入乌石化公司二级单位管理,法定代表人为展江宏,注册资本2178.13万元,固定资产96361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6.56亿元。西峰合创公司现有员工299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81人,专业技术人员21人,初级职称31人,中级职称35人,高级职称9人。 自成立以来,西峰合创公司始终认真履行“三大责任”,为地方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经过几代人的接力奋斗,已发展成为集生产加工、运输贸易、经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实体。主营化工装置、房产、车辆租赁及超市业务;生产销售液体二氧化碳、液氧、服装、印刷品等;具有油品生产和批发经营资质,经销成品油、甲醇、石油焦、煤炭等贸易业务;承揽普通货物运输、劳务承包和输出等业务。 西峰合创公司有40万吨/年轻汽油醚化、30万吨/年轻烃、1.5万标方/年富气制氢、15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利用、2.1万吨/年液氧充装、0.5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6套装置及一套容量3.3万方的油品储运库、10万方原油储罐、6万方柴油储罐、4万方渣油储罐、2万方沥青储罐、3万吨/年涂膜尿素生产线,可制作防静电工作服15万套/年。其中原油、柴油、渣油及沥青储罐委托乌石化公司炼油厂管理。轻汽油醚化、轻烃、富气制氢三套装置租赁给乌石化公司使用,提升了新疆市场的油品品质,填补了氢气回收空白,为首府蓝天工程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获得“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纳税先进单位”“米东区绿色低碳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原料使用(存储)情况 企业的主要原料为:汽油、甲醇、布料(服装制造)、纸张(印刷)。其中汽油和甲醇为存储,我单位有毒有害的物质为汽油和甲醇。 甲醇:为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酒精气味,密度: 789KG/M3 (20℃)。在正常条件下稳定,与强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甲醇是多种有机产品的基本原料和重要溶剂,广泛用于有机合成、染料、医药、涂料和国防工业等。有毒,是易燃液体,其蒸汽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能引起燃烧爆炸;与铬酸、高氯酸、高氯酸铅反应剧烈,有爆炸危险。当浓度低于500PPm,吸入会引起头疼、呕吐、刺激鼻、咽喉、瞳孔放大、有醉酒感、肌肉失调、多汗支气管炎惊厥;吸入过量则僵木、痛性痉挛、怕光,甚至失明,病情恢复十分缓慢且不彻底;接触会使皮肤干裂、红肿,并对眼睛有刺激性;食入除吸入产生的症状还会损伤肝、肾、心脏、神经、甚至死亡。(内服10ml有失明的危险,30ml能致人死亡)。如急性中毒,则表现以神经系统症状,酸中毒和视神经炎为主,可伴有粘膜刺激症状。病人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步态不稳、烦躁不安、眼痛、复视或视物模糊,对光反应迟钝等,严重中毒可至双目失明。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引发中毒事故。 汽油: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易挥发,具有典型的石油烃气味。闪点: -58~10℃。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乙醇、脂肪、乙醚、氯仿等。性质稳定,与强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 可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 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汽,吞咽及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或可造成遗传性缺陷; 怀疑致癌;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死;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且有长期持续影响;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汽油为麻醉性毒物,急性汽油中毒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吸入汽油蒸汽后,轻度中毒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视力模糊、烦躁、哭笑无常、兴奋不安、轻度意识障碍等。重度中毒出现中度或重度意识障碍、化学性肺炎、反射性呼吸停止。汽油液体被吸入呼吸道后引起吸入性肺炎、出现剧烈咳嗽、胸痛、咳血、发热、呼吸困难、紫绀。如汽油液体进入消化道,表现为频繁呕吐、胸骨后的灼热感、腹疼、腹泻、肝脏肿大及压痛。皮肤浸泡或浸渍于汽油时间较长后,受浸皮肤出现水疱、表皮破碎脱落,呈浅Ⅱ度灼伤。个别敏感者可发生急性皮炎。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中毒性精神病、类精神分裂症、中毒性周围神经病所致肢体瘫痪。可引起肾脏损害。长期接触汽油可引起血中白细胞等血细胞减少,其原因是由于汽油内苯含较高,其临床表现同慢性苯中毒。皮肤损害可见皮肤干燥、皲裂、角化、毛囊炎、慢性湿疹、指甲变厚和凹陷。严重者可引起剥脱性皮炎。 2023年主要原材料使用(存储)情况见下表: 2023年存储情况 序号 名称 存储量 1 甲醇(t/a) 36617 2 汽油(t/a) 10380.28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企业现有1个有组织废气排气口:油品厂回收撬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VOC。 2023年污染排放情况如下表: 2023年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年排放量(kg) 排放浓度 (mg/m3) 是否超标 是否超总量 *VOC 13334.692 / 否 否     2、固体废弃物 企业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纸、废旧布料及生活垃圾。废纸花量大约500kg,经收集后废品厂回收处理。废旧布料小量,纳入生活垃圾。单位生产垃圾统一交市政清运。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严格按照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进行企业管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要求,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修订完善了《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0109-2019-164-H(2023年修编),有效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6日。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7日
2024-04-08
新疆沃德能源有限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新疆沃德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玲 工商注册号:91650109660620360E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九沟南路 行业类别: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二、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我公司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1650109660620360E001P,有效期限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2023年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0.318712 t、二氧化硫排放量0.022466t、颗粒物排放量1.535342t。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我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企业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及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建立了台账记录制度;按要求提交年度执行。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我公司已于2024年3月组建清洁生产审核小组,于2024年3 月19 日启动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向公众公示我单位的相关信息,请社会各界对我单位进行监督。               表 1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如下表 企业名称 新疆沃德能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徐玲 企业所在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九沟南路 使用有毒有 害原料名称、 数量及用途 名称 数量 t 用途 盐酸30% 360   排放有毒有害原料名称、 浓度及数量 产生情况 浓度(mg/L) 数量(t/a) 生产废水 化学需氧量 26 1500 循环使用不外排 氨氮 1.16   产生情况 浓度(mg/m3) 数量(t/a)   锌锅加热炉废气 氮氧化物 60 0.318712 二氧化硫 ﹤2 0.022466 颗粒物 8.4 1.535342 热镀锌炉废气、酸洗池废气 氯化氢 ﹤0.9   颗粒物 3.3 8.74×10-2 危险废物的 产生及处置 情况 2023年危险废产生及处置量1废酸水638.5t、2助镀槽渣4.9t、3烟粉尘 5.88t、4污泥29.98、5酸洗槽渣3.98t 合计683.24t 委托第三方处置 环境风险防 控措施落实 情况 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应急组织机构。针对事故源能迅速、准确、有效的实施 应急救援。设置风险物质泄漏的现场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隔离,受 伤人员的救治等。配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置物资。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新疆沃德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2024-03-27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3月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公示信息表 企业名称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650109745208877P 法定代表人 杨国波 生产地址 米东北路7880号 生产周期   所属行业 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橡胶制品业 / 轮胎制造 联系人及电话 康程15199122015 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污染物排放情况 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 是否超标 年排放量 是否超总量 颗粒物 有组织 3.5mg/m³ 否 1.7t/a 否 二氧化硫 有组织 4mg/m³ 否 0.7t/a 否 氮氧化物 有组织 33mg/m³ 否 5.2t/a 否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5mg/m³ 否 5.4t/a 否 化学需氧量 有组织 28mg/L 否 12.5t/a 否 氨氮 有组织 14mg/L 否 4.1t/a 否 是有用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年使用量(kg) 用途 / /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年排放量 排放浓度 / / /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名称 年产生量 处置去向 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 70t/a 水泥窑焚烧 实验室废液 2t/a 水泥窑焚烧 废离子树脂 5t/a 水泥窑焚烧 废活性炭 10t/a 水泥窑焚烧 废铅酸电池 5t/a 回收再利用 沾染性包装物 30t/a 水泥窑焚烧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环保设施设计之初就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纳入考量,并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2024-03-2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公司 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文件要求,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为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现向社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宗方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两河片区马家庄子村150号 企业基本情况: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马家庄子村150号,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2015年4月由天山区翠泉路搬迁至此,主要生产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公司生产许可能力为:膨化硝铵炸药12000吨/年、乳化炸药(胶状)12000吨/年、电子雷管1890万发/年、塑料导爆管5000万米/年、导爆管雷管500万发/年(仅用于出口),公司产品系列完整、品种丰富,主要销往新疆各地州,部分产品出口中亚地区。2017年,自主研发的XF型数码电子雷管,荣获全国民爆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使用情况(2023年实际用量) 名称 数量(t) 用途 硝酸铵 22000 工业炸药制造 硝酸钠 600 工业炸药制造 黑索今 9.6 工业雷管制造 高氯酸 2.5987 工业雷管制造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2023年排放量) 种类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 废气 氮氧化物 0.388 二氧化硫 0.055 颗粒物 0.002 四、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2023年生产、处置量) 名称 类别、代码 产生量(t) 处置量(t) 废乳化液 HW09(900-007-09) 0.8 0.8 废弃包装物 HW49(900-041-49) 0.2 0.2 过期试剂 HW49(900-999-49) 5 5 废矿物油 HW08(900-201-08) 0.3 0.3 实验室废液 HW49(900-047-49) 0.01 0.01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严格按照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进行企业管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组织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0106-2018-261-M(2022.5.23修订),有效期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3日。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2024年3月25日
2024-03-25
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审核类型为“双有(原材料有毒有害)”,管理部门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为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现向社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石国旗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化工工业园综合加工区乌奇公路北侧12879号 技术负责人:张晓川 固定电话:0991-3373652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新注册的公司,公司法人为石国旗,注册资本1000万元属于有限公司,自筹资金,独资经营。项目地处乌鲁木齐市米东化工工业园综合加工区乌奇公路北侧,占地面积51250m2,总固定资产2800万元,2023年销售收入750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30人,其中中级技术人员16人。企业目前通过不断资源投入和技术革新与改造,使得企业换发勃勃生机,该炭黑生产线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全自动电脑数控、环保技术、及炭黑在线处理技术,利用当地的优质蒽油资源优势年产1.5万吨优质高色素炭黑、导电炭黑、及兼顾橡胶橡胶炭黑生产。主要应用于橡胶、导电、涂料、油漆、油墨、色浆、密封胶、工程塑胶、色母料、皮革、纤维、印染等行业。 二、原料使用情况 企业的主要原料为:蒽油、天然气、碳酸钾。其中有毒有害的原料为蒽油和碳酸钾。 蒽油:蒽油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通过蒸馏焦油切取280℃~360℃的馏分,一般为黄绿色油状液体,室温下有结晶析出,结晶为黄色,有蓝色荧光,能溶于乙醇和乙醚,不溶于水,部分溶于热苯、氯苯等有机溶剂,有强烈刺激性。遇高温明火可燃,主要组成物有蒽、菲、芴、苊、咔唑等。可燃,并有腐蚀性,属有机腐蚀物品。 碳酸钾:碳酸钾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K2CO3,分子量为138.206,呈白色结晶粉末,密度2.428g/cm3,熔点891℃。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不溶于乙醇、丙酮和乙醚。吸湿性强,暴露在空气中能吸收二氧化碳和水分,转变为碳酸氢钾。吸入本品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出现咳嗽和呼吸困难等。对眼有轻到中度刺激作用,引起眼疼痛和流泪。皮肤接触有轻到中度刺性,出现痒、烧灼感和炎症。大量摄入对消化道有腐蚀性,导致胃痉挛、呕吐、腹泻、循环衰竭,甚至引起死亡。2023年主要原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3年原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名称 消耗量 1 蒽油(t/a) 14043.576 2 碳酸钾(t/a) 8.3 3 天然气(m³/a) 1882819.31 4 水(t/a) 49130 5 电(kwh/a) 3114885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企业现有2个有组织废气排气筒: DA001为油炉尾气处理转化装置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 DA002为包装、造粒机、粉碎机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2023年各类污染排放情况如下表 2023年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序号 污染物种类 实际排放量(t/a) 许可排放量 (t/a) 许可排放浓度(mg/m3) 实际平均排放浓度(mg/m3) DA001 颗粒物 0.5361 3.38 200 1.433 二氧化硫 1.932 29.04 850 54.33 氮氧化物 10.917 50.09 / 3.337 DA002 颗粒物 / / 120 4.133 2、固体废弃物 企业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炭黑、废机油、生活垃圾。废炭黑2023年产生量大约10t,产生后全部回到生产工艺作为原料,不外排。废机油2023年共计产生0.02t,全部交新疆新之源环境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严格按照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进行企业管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要求,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组织修订完善了《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0109-2021-393-M,有效期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新疆博兰格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2024-03-22
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新环科财发﹝2024﹞21号)。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邵凤金 企业所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南路1888号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热度铝锌钢板40万吨/年;生产镀锌商品卷及中宽带镀锌带钢40万吨;年产高频异型管15万吨/年 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环氧树脂涂料、二甲苯、苯、甲苯等 主要污染物: 废气、废水、固废 二、审核前排污及处置措施情况 1、废气:排放废气主要为酸洗废气、冷轧废气、脱脂废气、热处理炉废气、废酸再生废气、焊接废气、锌锅废气、涂层废气等,本企业针对各工序废气均采取了相应治理措施,经净化处置后分别经配套排气筒排放,根据例行监测数据等,各废气排放口个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中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本企业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工序碱性稀含油废水、水冷废水、光整废水、酸性废水、浓含油废水、碱性稀含油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软水站废水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管网进入米东区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置,生产废水在厂区设置有一座废水处理站,采用“中和+曝气+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置后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米东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3、固废:本企业产生固废主要分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由废料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主要有酸再生滤饼、锌灰、锌渣、废水处理站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漆桶,全部交由新疆诺客蒙鑫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1、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制,防止公司生产期间环保事故的发生。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设立安环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专职环保管理人员3名。 2、公司建有质检部负责厂内各原料、产品质控管理工作。 3、 为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次生生态破坏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和次生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司和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和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实际,编制了《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定期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5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环境应急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完成评审备案,备案编号650109-2021-108-L。                                              新疆宝泰启程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