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附件: 附件1:新疆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拟报批稿)              附件2: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说明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10  日
2025-10-10
新疆冠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一、基本信息 新疆冠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水准高、服务质量好、具有一定规模效益的危险废物收集企业。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06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岭路852号院内1号厂房,法定代表人为张宇航。 公司库房面积500m2,具备完善的收集、转运及危险废物台账管理的服务体系。我公司坚持以企业客户为主,服务为主,帮助企业安全转运,防止发生危险废物泄露而造成的严重环境事故安全问题。帮助我市小微企业切实解决面临的一些困难及问题,同时为产废企业提供“环保管家”式的专业服务,帮助企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规范危险废物台账和贮存措施等,全面提高涉危险废物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收集规模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环固体发〔2022〕89号)《关于继续开展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新环办便函〔2023〕344号)《关于支持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新环固体发〔2024〕10号),我公司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危废暂存工作,并于2024年4月28日取得了危废经营许可证。 核准收集经营规模:4900吨/年,核准收集经营类别:900-002-03(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03-04(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402-06(限定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除反应性废物外的相关危险废物)、900-199-08(限定报废回收拆解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21-08、900-249-08、264-010-12、264-011-12、264-013-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99-12、265-101-13、231-001-16、231-002-16、900-019-16(限定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900-023-29、900-024-29、900-052-31(限定废铅蓄电池)、900-032-36、900-039-49、900-041-49(限定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5-49、900-047-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999-49(限定除剧毒化学品、反应性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900-049-50。 三、经营情况 2024年共收集危险废物15.7152吨,转移量6.38吨,库存9.3352吨,2025年共收集65.285295吨,转移量56.83吨,目前总库存17.790495吨,经营状况良好。
2025-09-15
15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5年7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内,项目拟建风机分布比较分散,场区中心点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南方向约17km 处。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6898万元,其中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共9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概要: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规划布设20台单机容量为71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年均上网电量为345900MWh,总占地面积333855m2,永久占地总占地面积约 150955m2,临时占地面积约182900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马工,联系电话:0991-526551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项目区及附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晓龙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149906361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5265516 电子邮箱:60528922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附件:公示版-新疆电投融和沙依巴克区15万千瓦风电项目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电投融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 9 月 2 日
2025-09-03
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工业废盐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于2025年8月9日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工业废盐回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泉堡经开区华瑞化工年产5万吨工业废盐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华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0亩,年回收5万吨工业废盐,建设厂房,仓库,杂盐处理设施,部分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佘芳 建设单位地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299156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G座703 环评单位联系人:曾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7799120619 邮箱:36608372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华瑞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8月9日  
2025-08-10
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附件: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高活性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一期)拟报批稿公示 星辰新能(哈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2025-08-01
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大连金重新疆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tgvsgxux19HEavrk8rlow 提取码: 95gm   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5年7月29日     
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