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我单位受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煤基戊烯深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0亩 建设内容:本项目收利用煤基戊烯醚化反应生成TAME,装置建设一套,罐区,装卸区,部分公辅设施。部分公辅设施及配套生活设施依托原有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钧硕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559293590 评价单位邮箱:7355195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2024-07-29
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我单位受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0亩。建设内容:本项目回收利用甲醇中心酸性含氨废气及二氧化碳气体反应生成碳酸氢铵,公司新疆装置建设一套,成品仓库,罐区。公辅设施及配套生活设施依托原有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钧硕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559293590 评价单位邮箱:7355195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2024-07-29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建设内容:本期建设规模为2×660MW国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预留扩建条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伊宁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链接下载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伊犁州伊宁市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 联系人:王泽伟 联系电话:18609019758;邮编:835000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弯路100号2号办公楼二层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8599012461;mail:1850611187@qq.com,邮编:830001。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pdf        
2024-06-21
兵团西山新区-乌鲁木齐东二环乌奎互通公路(迎春街东延)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兵团西山新区-乌鲁木齐东二环乌奎互通公路(迎春街东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请关心该建设项目的社会公众反映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地点及概要 项目名称:兵团西山新区-乌鲁木齐东二环乌奎互通公路(迎春街东延)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十二师西山新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项目概要:新建路线位于乌鲁木齐市南郊兵团第十二师西山新区,总体走向基本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绕城高速兵团工业园互通迎春街改建段,路线向东经桃园街、苜蓿沟路、104团万亩桃园,终点位于东二环-乌奎互通,接二环路预留接口处。公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全长9.92km。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201280933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常州街189号  邮政编码:8300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越         联系方式:0991-2667521  18599181615 传真:0991-2625771     邮箱:1538479174@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2号办公楼二层 邮政编码:8300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前述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请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2024年6月12日
2024-06-12
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是规划实施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查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实施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我单位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协会网站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6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细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可联系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1-2699521(胡工);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09019758(王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规划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将电子邮件发送至258713060@qq.com邮箱即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0日           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024-06-10
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做好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的相关工作,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 伊宁市城东区、老城区、边合区、道北区、伊宁园区、城西片区、南岸新区,伊宁县城东区、城西区、城南区。 2.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年限:2023~2030年;远期规划年限:2030~2035年。 3.规划内容 本次在规划区域内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2112t/h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机组额定采暖抽汽量为605t/h,最大采暖抽汽量为970t/h(单抽),用以满足规划区域内采暖热负荷需求。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泽伟 联系电话:18609019758 邮    箱:2537227655@qq.com 通讯地址:伊犁州伊宁市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 邮政编码:835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991-2625771 传    真:0991-2625771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 邮政编码:83000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②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③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规划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及建设项目规模的合理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规划环评审查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取得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3.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所涉及的区域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本规划中建设项目的实施会不会直接影响到区域环境质量? 3.您认为本规划所涉及地区的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对于本规划的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有效的缓解污染? 5.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