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5-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5-2035)
规划位置及范围:规划区位于乌鲁木齐市三道坝镇东侧约1.5公里,南距米东区城区(北侧)15公里,北起规划外环北路,南至长山子镇-高家湖公路,西起规划富强路,东至规划外环东路,规划用地面积为116.82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2025~2028年,远期:2028~2035年。
(3)总体定位
资源转化为主的产业主导型园区。重点以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产品交易及仓储物流为产业基础,以就业及产业承接为特色,着力将园区打造成为“一区、一基地”。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单主任
单位联系方式:189999269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云台山街499号
联系人:申工
单位联系方式:1779913273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