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做好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的相关工作,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
规划范围:
伊宁市城东区、老城区、边合区、道北区、伊宁园区、城西片区、南岸新区,伊宁县城东区、城西区、城南区。
2.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年限:2023~2030年;远期规划年限:2030~2035年。
3.规划内容
本次在规划区域内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2112t/h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机组额定采暖抽汽量为605t/h,最大采暖抽汽量为970t/h(单抽),用以满足规划区域内采暖热负荷需求。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泽伟
联系电话:18609019758
邮 箱:2537227655@qq.com
通讯地址:伊犁州伊宁市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
邮政编码:835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991-2625771
传 真:0991-2625771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
邮政编码:83000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②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③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规划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及建设项目规模的合理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规划环评审查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2.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取得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3.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伊宁市 伊宁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所涉及的区域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
2.您认为本规划中建设项目的实施会不会直接影响到区域环境质量?
3.您认为本规划所涉及地区的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对于本规划的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有效的缓解污染?
5.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4-05-10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血液制品生产线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血液制品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血液制品生产线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北区工业园冬融街39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血液制品生产车间、血液制品仓储物流基地、综合楼、单采血浆站及单采血浆分站等,购置并安装分装、制水、超滤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原料血浆处理量1500t/a。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399号
联 系 人:高超-13600991102
三、环评单位信息
评价机构: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
联 系 人:纪工-135178179726
邮 箱:171133959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项目区附近的群众及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现有2#坑区域
联 系 人: 钱鹏
联系电话:18935787607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 系 人:魏珍珍
电 话:15099570649
电子邮箱:569679289@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影响评价公众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我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
选址选线:乌东煤矿现有2#坑区域
项目概要:在现有乌东煤矿2#坑基础上建设一座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包括固废填埋厂区,生产辅助及生活设施等,通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行实现生态修复、恢复地形地貌和补偿生物量的目标。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3600吨/天,填埋场库容1400万m³,服务年限19年。项目总投资88331.82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钱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93578760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办公楼
环评单位联系人:魏珍珍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09957064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13日
2024-02-26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0月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2#坑一般固废回填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见附件:
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