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202485日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魏工,联系电话1869017290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乌鲁木齐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23

人:曾继兵

联系电话:13779301720

2、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2号办公楼二层

  人:魏莉

联系电话:18690172902

电子邮箱:15819944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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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