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8月5日,我单位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地点:华能乌鲁木齐市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项目整体装机容量27万千瓦,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九大风区之一的达坂城风区,场址分布比较分散,分为风电场和光伏场两个区域。
风电场区装机容量13万千瓦,位于已建华能达坂城二期项目场址西侧,中心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40km,距达坂城区公路里程约45km,Y020乡道和G30高速公路位于风电场南侧。风电场区中心地理坐标坐标:87°58'15.8319"E,43°35'12.9136"N。
光伏场区装机容量14万千瓦,位于已建特变乌鲁木齐县项目场址区域内,中心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70km,距离盐湖景区西侧约2km处,距达坂城区公路里程约23km,G30高速公路位于已建风电场北侧。光伏场区中心地理坐标坐标:88°02'13.9210"E,43°25'15.5172"N。
建设内容:风电场区装机容量13万千瓦,新建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一次建成;光伏场区装机容量14万千瓦,光伏场区装机容量14万千瓦,配置2.7万kW/5.4万kWh储能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一次建成。
项目总投资:99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2栋3层
联 系 人:曾继兵
联系电话:13779301720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100号2号办公楼二层
联 系 人:魏莉
联系电话:18690172902
电子邮箱:1581994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华能(乌鲁木齐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