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7月,我单位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碳酸氢铵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0亩。建设内容:本项目回收利用甲醇中心酸性含氨废气及二氧化碳气体反应生成碳酸氢铵,公司新疆装置建设一套,成品仓库,罐区。公辅设施及配套生活设施依托原有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华瑞气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钧硕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559293590

评价单位邮箱:7355195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