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审核类型为“双有(原材料有毒有害)”,管理部门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为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现向社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谋军
企业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正扬路627号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技术负责人:曹莎
固定电话:13669968336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工业园区,主要生产书刊印刷和包装纸箱,是为客户提供品牌规划、设计、印刷、包装物制作的技术集成公司,整体综合实力位居新疆包装印刷行业前列,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乌鲁木齐市专精特新企业。2016年完成股份制改造, 2017年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援疆战略,设立阿克苏子公司,集合世界最先进的包装技术,服务南疆特色林果业,辐射南疆(和田、喀什、库尔勒等)各区域。公司占地约80.08亩,已建设完成接近2万平方米的办公楼、生产厂房、库房等基本设施。公司依托广州深厚的印刷包装技术,引进德国、意大利、瑞士等世界一流的自动化高效设备几十台,工序配置齐全,自主研发形成了几十项专利专有技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专金特新企业资质,使企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为疆内企业提供品质优良的印刷包装物,为新疆产品走出新疆,走向国内、国际市场助力。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近1个亿,近五年给高新区纳税近3000万。
公司2011年6月取得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以乌市环管审字〔2011〕230号文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3年进行并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乌环验〔2013〕9号)。
二、原料使用情况
企业的主要原料为:纸张、BX系列油墨、热熔胶、润版液(无醇)显影液。
2023年主要原材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3年原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
名称 |
消耗量 |
1 |
BX系列油墨 |
5.14吨 |
2 |
热熔胶 |
2.11吨 |
3 |
润版液(无醇) |
0.69吨 |
4 |
显影液 |
0.6吨 |
5 |
纸张 |
108.67吨 |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企业现有1个有组织VOC废气排放设备:DA001为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2、DA002为除尘的布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3、DA003为燃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一氧化碳。
3、固体废弃物
企业生产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油墨罐、废胶桶、废显影液、废油墨渣、VOC活性炭。设置了专门的收集点统一存放,废弃物2023年产生量大约4.8t,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冬季供暖采用集中供热。
4、污染物达标排放
我公司按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环境检测,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严格按照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进行企业管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要求,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修订完善了《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0104-2016-0.13-L(2021.12.20修订),有效期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